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免費(Free)商務模式之三方市場模式架構圖

         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著(2009)。免費!揭開零定價的獲利祕密(Free—The Future of a Radical Price)(羅耀宗、蔡慧菁譯)。台北,天下文化。(原作:2009出版)

         Anderson(2009)指出「三方市場模式」在媒體傳播業是最常見的手法,舉凡電視、廣播、報紙、雜誌等,廣告主購買廣告空間(版面、時段、夾報等),刊登廣告將商品或服務介紹給消費者,進而誘使消費者採購廣告主的產品或服務。


         此「三方市場模式」一般運用在商務模式上皆會與廣告結合在一起,提供消費者免費的產品或服務,由第三方廣告主買單付費,最重要的考量因素就是如何達到三贏模式。

         生產者(Google、電視台)提供免費的服務或產品給消費者免費使用,廣告主向生產者採購廣告空間,並將廣告主的產品或服務以廣告方式介紹給消費者,消費者看到廣告後若有需要就可以直接採購廣告主的產品或是服務;此模式是由第三方「廣告主」來支付生產者的費用(參見上圖)。

        再由下列案例說明,來更熟悉「三方市場模式」的應用。

Google提供免費的搜尋服務,向第三方廣告主收取費用:
         Google商務模式主要是利用關鍵字廣告(Keyword Advertising)的機制,提供一個平台讓第三方廣告主採購關鍵字廣告並得到最佳的廣告效果,其收費方式是當使用者點擊關鍵字廣告時才必須支付廣告費用,廣告主所支付的廣告費就是用來補貼Google免費搜尋服務的費用與其利潤。

Gmail免費信箱,提供免費大容量的信箱吸引消費者使用:
         此商務模式應用,亦是使用關鍵字廣告方式向廣告主收取費用,來補貼網站相關費用與Gmail公司的獲利。

電視台提供優質免費的電視節目,吸引消費者準時收看節目:
         觀眾免費取得優質節目,電視台製作節目的成本主要由廣告獲利取得其次是周邊商品等,節目製作的好壞直接會影響其收視率,而收視率的好壞也直接影響到廣告主願意付出購買廣告時段的價格高低。

         盧鴻鋆(2010)表示此類型亦可稱之為「間接交叉補貼模式」,此模式在執行上有其條件限制,首先消費者必須夠多,平台業者、通路業者規模必須夠大(媒體業者、網站業者),且必須達到一定的經濟規模方可由此模式獲利。

    資料來源:實踐大學_企業創新與創業管理研究所 何星瑩(2010)未發表之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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